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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台州市临海市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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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本次招聘工作由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公开招聘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50名,安排在临海市各公办幼儿园幼儿教育岗位(不含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古城中心幼儿园)。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学前教育a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前教育b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五)户籍不限。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5月25日17时30分。

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详见《2022年临海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5月26日17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2年5月27日9时—5月29日17时30分。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2年5月29日上午前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

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办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符合学历学位条件第①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符合学历学位条件第①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工作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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